建筑渣土管理是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关系到城市的环境卫生、经济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2022年,Z市审计局在对本市C集团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集团作为区域范围内建筑渣土处置消纳主体单位,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存在工程土方开挖后消纳管理不到位、渣土违规倾倒造成环境污染、虚开渣土结算发票等问题。审计就渣土处置利用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调查发现,公 建工程开挖的渣土有一部分可资源化利用,由于多方管理不到位,已经形成私自交易利益链。
Z市审计局在本次审计中,聚焦现代海洋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针对C集团项目管理、资源资产管理等具体事项靶向发力,严肃查处谋私贪占、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行为。
渣土疑云
审计初期,审计组根据C集团主要业务特点发现,C集团作为本市城建类龙头企业及区域内建筑废弃渣土处置消纳的主体单位,在对建筑工程渣土处置时存在不合理不经济的问题。对大多数工程开挖的土方,都是采用“一刀切”作为废弃土处置,没有系统、综合、有序再利用。审计重点抽查发现,2019年至2022年,C集团有两个工程开挖出来的9万多立方米渣土实际用于制砖、绿化,收益去向不明。因目前工程开挖后可利用渣土的交易没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审计推断可利用渣土可能形成私自交易利益链,于是提出对渣土处置产业链实施审计,通过探查分析渣土从开挖、运输、处置、消纳到结算全过程,探究工程开挖土方处置交易流程,深入调查以渣土处置为代表的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现状。
展开剩余83%初现端倪
在查阅政策文件、实地走访、翻阅业务资料后,审计组梳理出土方处置全流程中施工单位与C集团、海运公司、市城管局的关系如下:
土方开挖阶段:土方开挖后,建筑渣土产生单位(施工单位)持渣土、泥浆装运相关申报材料,到城管窗口办理装运申请手续,并将申报量报市 渣土办核准,C集团根据需外运土方量,与施工(处置)单位签订消纳合同,出售渣土、泥浆票据。
消纳处置阶段:施工(处置)单位凭票将渣土、泥浆运输至渣土码头,运输车辆到达码头后,经海运公司核验后准予倾倒,码头收回相当方量的渣土、泥浆票,并对转运的建筑渣土、泥浆逐船计量,开具“三联单”。其中两联随船发往消纳地,消纳地管理单位再次对数量和装载情况进行核对后,一联存档,一联报当地城管部门。海运公司凭消纳点管理单位和城管部门共同签署的“三联单”回执原件向C集团结算运费,并上交回收的渣土票、泥浆票,开具发票。
土方结算阶段:工程项目渣土、泥浆装运结束后,施工(处置)单位按照处置票据实际使用情况与C集团进行结算并开具发票,持有的剩余未使用票据向C集团申请原价退还;海运公司按照“三联单”记载的运输总量,扣除码头管理费后与C集团结算海运费。
通过核对上述土方处置结算流程,审计组发现了以下问题。
流程未执行
根据土方处置流程,C集团出售渣土票前需就申报事项及申报量向市城管局及市渣土办申报同意,但审计发现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C集团超出市渣土办许可量向两家施工单位出售渣土票,多出售渣土处置票37740立方米。
根据土方结算流程,施工单位在向C集团结算渣土费用时,需持定点消纳地消纳的渣土处置票据,但审计发现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一施工单 位建设的一工程项目多次在非定点消纳点处置渣土,处置量共计67000立方米,C集团也与其结算回收了渣土处置票。
多结渣土费?
根据前述土方处置结算流程,施工(处置)单位购买的渣土、泥浆票据-退还未使用票据反映渣土量=施工单位结算的渣土量=海运公司结算的渣土量。
审计组收集2017年至2021年C集团所有渣土、泥浆相关业务资料,汇总形成渣土票据销售表和渣土票据结算表(泥浆同)。经比对,发现有56个工程项目出售给施工单位的渣土(泥浆)实际开票金额与结算核销金额不一致,差异在哪?如果C集团在渣土结算时对“三联单”反映渣土量仔细核对过,又为何会出现差异?未运往海运公司消纳处置的渣土都去了哪?
刨根问底
渣土究竟去了哪?通过以上比对结果,审计组发现疑点重重。为了不放 过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线索,审计组将疑点项目精准度进一步提升,分五步细化筛查条件:
第一步:定位疑点项目。审计组在以上筛查出的56个工程项目表格中,进一步筛选“渣土外运量大于处置点结算核销量”及“购买票据远超过处置点结算核销量”的两类疑点情况,审计组以购买票据超过处置点结算核销量的2倍为条件进行筛查。
第二步:统计可疑车辆。审计组将采集来的清运车队(车辆)发车核销小程序后台数据,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进行分组,区分单次运输记录段,统计运输时长和频次,以单趟运输所有发生时长频次的中位数作为正常轨迹合理时长,考虑车辆运行时可能存在的部分区段快速行驶和区段交 通拥堵等情况,以时长下调30%和上浮50%确定宽容区间,进一步形成疑点数据。
第三步:匹配异常车次。审计组从市渣土办车辆管理平台调取渣土运输车辆GPS轨迹数据表,将数据表中“车牌号码”“定位时间”“行驶里程”等信息,同步关联到小程序车辆核销数据(即发车表)的单次运输的发车、核销时间。审计组从运输车辆GPS轨迹数据表中计算出单辆车的单次运输时长和行驶里程,将GPS反映车辆运输时长与车队实际运输中位数时长进行比对,匹配出异常运输时长、异常行驶里程及异常行驶轨迹的外运车次。
第四步:提高疑点精度。考虑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红绿灯等待时长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短时间驻留,审计组加入“驻车停滞时长”等参考因素, 并合理排除红绿灯等待或不符合中途装卸渣土特征的短时间驻车等情况,以提高疑点判定精度,强化证据固定有效性。
第五步:将疑点车次GPS点位图形化。基于前四步分析结果,审计组针对某个工程项目随机选择疑点车辆若干天,如审计组抽查其中一个工程2020年2月22日、2月26日、3月16日、3月24日4天的行驶轨迹,将对应天次GPS轨迹经纬度整理到文本,合理保留小数位,基于大地2000坐标系加载到奥维互动软件,生成多条运输轨迹线,以不同颜色标出。
由图形化分析可见,2月22日和2月26日轨迹高度重合,运输起始点位均不是业主项目所在区域,疑似偷运其他工地项目渣土;3月16日和3月24日轨迹又高度重合,除部分包含正常路径外,存在一条明显合理路径外的 运输轨迹,疑似违规处置或变卖渣土,结合驻车停留时长佐证,锁定违规处置线路并精准定位违规处置地及关联工地展开调查核实。
乘胜追击
基于以上分析方法,审计组线下同步调取监理日志、现场日志、运输合同、运输票据等多方资料,对建设、施工、运输及渣土处置单位等相关人员单独谈话,查实四个问题如下:
问题一:2017年10月至审计日,C集团作为建设单位的17个工程项目渣土未在规定处置点处置,涉及16家施工单位共计93.34万立方米渣土。
问题二:2018年至2021年,C集团对渣土处置结算“三联单”及发票这一管控手段未有效运用,对56个未运到指定消纳点的工程渣土仍开具合计550.45万元的结算发票,多结算渣土费用550.45万元。
问题三: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C集团下属公司建设的1项工程,施工单位在结算中提供虚假渣土发票7750立方米计34.64万元,涉嫌骗取工程款。
问题四:2018年至2021年,一渣土处置单位在处置两项工程渣土中未能提供渣土业务相关的装运记录、消纳凭据等有效凭据,不能证明业务真实发生,也不能提供经过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渣土处置的证据。C集团在未核实渣土装运情况是否真实情况下仍与其结算渣土工程款60余万元,存在渣土处置不实、虚开发票造成多结工程款等问题。
完美收尾
根据以上发现问题,Z市审计局分别向市纪委、监委、检察院、税务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移送案件线索11件,涉及单位18家,涉及集团管理人员7人;目前已有1人被留置、3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审计结束后,审计效能继续传导,撰写的2篇渣土相关审计专报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市级层面、行业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出台渣土相关管理办法5项,推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垃圾系统治理,市纪委监委、市城管局等多部门联合排摸本市在建工程247个,揭示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16起,立案4起(涉及4人),助力工程渣土综合治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案例总结
本次审计,从源头、过程、末端全体系关注城市建筑渣土处置流程,紧跟最新政策确定审计靶向,通过前期深入研究相关政策及文件,广泛收集书面材料,确定审计要点;审计中加强沟通,通过跟相关工作人员或当地居民充分交流,加强对全面情况的把控,精准把握本因,助力责任划定; 同时,通过大数据比对,关注发展趋势,查找异常波动,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关键案件线索经移送后得到及时立案调查,取得较大的审计成效。
来源:《审计案例》2024年第7册
编辑:付子洋
发布于:北京市